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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机制3-南师附中仙林学校(初中部)校园足球运动安全防范措施与保障制度

浏览数量:43     作者:本站编辑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19-09-11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南师附中仙林学校(初中部)校园足球运动安全

防范措施与保障制度

根据 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根据校园足球的实际特点,为加强安全教育学校特做如下规定:

第一条  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及上足球课必须坚持“学生为本”、“健康第一”的原则,要充分考虑天气、场地、设备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
第二条  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,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,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,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,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,要及时给予救助。

第三条  学生到校外参加足球比赛或其它足球活动,视具体活动内容,必须有学校领导、体育教师、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,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

第四条  足球场地、器材的安全与保护。

1、学校的运动场地、器材是学校的财产,要合理分配和使用;做到人人爱护、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。

2、增强对足球器材的保护意识,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;在各体育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。

3、定期检查足球场地、器材、器械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,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和及时解决。

4、做到足球场地专人专管,保证场地、场馆器械的安全,保证器材的合理使用。

第五条  体育教师上足球课要做到:

1、上课集合整队,记录考勤;切实加强责任心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校园足球安全教育。

2、合理安排足球训练运动量和运动强度,关注体质较弱学生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足球课的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。

3、足球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。对服装、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。

4、讲明动作要领,做出动作示范,提出具体要求、注意事项等,并加强安全保护。

5、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,要马上纠正或制止。

6、下课集合整队,做简单讲评。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,要及时通知校医和班主任。

第六条  如果足球课上,发生学生呕吐、晕倒、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:

1、迅速通知校医、班主任(相关领导)和学校领导。

2、校医对病(伤)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,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(伤)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,并上报学校。

3、如果学生病(伤)情况较为严重,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。

4、班主任(相关领导)要及时将学生病(伤)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,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。

5、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,并上交学校。

第七条  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,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足球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附中仙林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

           2018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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